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年储销5万吨煤焦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16-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年储销5万吨煤焦油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年储销5万吨煤焦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年储销5万吨煤焦油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油罐3个、办公区、停车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储销5万吨煤焦油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的事项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敏感点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其污染防治对策;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保问题的意见,为使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对以下问题提出您的看法:
1、您对项目的建设的总体态度(支持、反对、无所谓);
2、您认为项目选线及建设方案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浚县善堂镇
联系人: 杨总
电 话:13103927776
六、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大梁路6号
联系人: 杨工
电 话:0371-23829988
七、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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