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中科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化工固废残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6-0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鹤壁中科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鹤壁中科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化工固废残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鹤壁中科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化工固废残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鹤壁中科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鹤壁中科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化工固废残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工程投资15000万元,项目以本地化工企业所产生的固废残液为原料,通过精馏工艺将其中含量较多的有价值组分进行分离提纯,年处置形成产品主要有柴油调和油、粗甲醇、轻油、萘、1,4-丁二醇、1#混合醇、杂醇油、润滑油基础油、汽油调和油等,主要设备由蒸发器、精馏塔、换热器、再沸器、吸收塔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净化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在线监测系统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建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设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设置沉淀池,加强施工机械检修以免漏油,避开雨季施工等措施来降低施工期水污染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通过当地既有污水收集管道,经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环境污染物为扬尘。对于施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应通过覆盖施工材料,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泥土,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洒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
(3)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做到及时清运,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合理利用及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集中堆放区,并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噪声,鉴于此,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位置及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施工车辆进入现场时应采取低速、禁鸣等措施。
2、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包含各产线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以及其它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①工艺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精馏系统不凝气和真空泵尾气,全部引入焚烧炉燃烧处理,焚烧炉采用回转窑焚烧炉+二燃室形式,焚烧后的高温废气采用“SNCR+喷淋急冷塔+喷淋碱液吸收塔+布袋除尘+喷淋洗涤塔+40m排气筒”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厂区内会产生无组织废气,经初步预测分析,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含清净下水、污染废水以及初期雨水。
①清净下水
本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冷凝水循环使用,冷却塔废水,水量损失不断增加,盐分不断升高,因此需要定期排放一定量的高浓度的清排水,同时补充新鲜自来水;本项目冷却塔排放的废水均属于清下水,收集于清水池,部分用于车间地面冲洗,其余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②污染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属于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具有COD浓度大、难降解、不易生化等特点,因此企业根据项目生产废水特点采用“催化氧化+水解酸化+A/O”处理工艺,由厂区总排水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地面冲洗水:本项目日常生产中会存在物料或原料的跑、冒、滴、漏,污染车间地面,为维持企业的清洁和正常稳定运行,必须定期清洗地面,产生地面冲洗水,由于地面上可能存在少量的化学原料或物料,因此冲洗水的COD、SS较高。
设备清洗废水:本项目生产需对部分装置的一些部位进行清洗,产生清洗废水,这部分水量较小,主要含有COD、SS等。
生活污水: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会有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NH3-N、SS、动植物油。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
③初期雨水
结合化工企业的特点,地面上会存在少量的原料,降雨时雨水会带走这些物质,雨水中COD、SS含量会较高,因此这部分水必须纳入污水处理系统。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是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设备有真空泵、水泵、风机、空压机、冷却塔等。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精馏残液、焚烧残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
①精馏残液
项目精馏残液全部送入配套建设的焚烧炉分解焚烧,不对外排放。
②焚烧残渣
项目焚烧残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法处理工艺,将会产生一定的污泥。产生的污泥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在日常工作中会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监测数据,所布设的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中,监测期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TSP、PM10的日均浓度监测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相关要求,PM2.5日均浓度有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主要为产业集聚区基建导致扬尘增加。
(2)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小结
评价区域内目前汤河耿寺断面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首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分析其超标原因主要是汤河接纳了山城区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没有清净水源汇入,实为区域内的纳污河道。评价建议当地政府应加快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以及排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污染整治工作,对泗河、汤河支流沿线的排污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减轻地表水体污染状况。
(3)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小结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小结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项目区域各边界和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土壤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地块功能及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将对区域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在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起止时间
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二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壁中科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总 联系电话:13839249999
通讯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
九、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371-23829988
通讯地址:开封大梁路6号
鹤壁中科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8日
上一篇:关于拟对鹤壁市鹤山区地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千吨橡胶促进剂DPG及1千吨精制DPG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